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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注销时,可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时间:2022-08-08 企业因经营不善注销时的所得,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? 例:我公司从事销售机器人业务,由于经营业务不佳等原因,公司准备在2022年进行注销。我公司目前人员只有5人,资产总额为2000万元,2022年1月到5月取得机器人销售收入100万元,利润为30万元。我公司在注销时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? 政策规定 一、《企业所得税法》五十三条规定,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。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。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,或者终止经营活动,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,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。 季度平均值=(季初值+季末值)÷2 三、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9〕60号)第一条规定,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,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,发生结束自身业务、处置资产、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,对清算所得、清算所得税、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。 四、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〉的通知》(国税函〔2009〕388号)附件2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》第12行“税率”明确“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25%”。 结论 根据上述规定,贵公司在2022年中间注销时,应区分经营期和清算期。对于经营期所得,贵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,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;在清算期所得,是企业不再持续经营时发生的所得,不能享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,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%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