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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时间:2022-08-08 分公司注销,其债权债务由总公司承担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,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。设立分公司,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,领取营业执照。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,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,公司设立分公司的,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;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,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。 以上就是“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”的全部内容,希望对您们了解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有帮助,有任何关于公司注销的问题,欢迎来咨询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