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众米财税集团有限公司

Shandong Zhongmi Finance and Taxation Group Co. LTD.


济宁公司注销代办

服务热线:

131-6537-2278

文章
  • 文章
搜索
首页 >> 济宁税收政策 >>济宁税收政策 >> 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
详细内容

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

时间:2022-08-08     

      分公司注销,其债权债务由总公司承担。

     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,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。设立分公司,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,领取营业执照。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,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。

     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,公司设立分公司的,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;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,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。

      以上就是“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”的全部内容,希望对您们了解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有帮助,有任何关于公司注销的问题,欢迎来咨询。

微信公众号

浏览手机站

业务咨询

二维码

131-6537-2278

周一至周日(9:00-18:00)

邮箱 : zhongmicaishul@163com

集团网站 : www.xinchuang0537.com

地址 : 山东省济宁市金宇路30号百丰商务中心6层

备案号:鲁ICP备2021017246号-3


seo se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