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济宁市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流程时间:2023-01-16 济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个体工商户 简易注销改革 按照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的通知》要求,济宁市已全面启动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。个体工商户申请简易注销无需提交承诺书,也无需公示。通过市场监管与税务部门的信息推送反馈机制进一步实现了减环节、减材料、减成本。进一步畅通了市场主体退出渠道,提升了市场主体活跃度。 适用范围 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“两证整合”改革实施后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,可通过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。 办理程序 个体工商户在企业开办“一窗通”服务平台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后,相关信息将在1个工作日内推送给同级税务部门,税务部门于10天(自然日)内反馈异议信息。税务部门无异议的,登记机关将及时办理简易注销登记。 划重点 税务部门无异议的包括以下三种情形之一: A.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; B.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领用过发票(含代开发票)、没有欠税和其他未办结事项的; C.查询时已办结缴销发票、结清应纳税等清税手续的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