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为什么公司正常注销却被驳回?时间:2023-09-26 注销被驳回的 四大原因 一般来说,企业正常注销却被驳回有四种原因:
不少老板在经营公司的时候只顾业务的发展,没有考虑到其他的事项,也没有财务人员负责管理,比如欠交年报、擅自搬迁地址却没有做变更等。 解决办法: 1.年报异常: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。 2.地址异常: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,或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后提出申请。 3.未按要求公示: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,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,恢复正常记载状态。
不仅工商方面有问题无法直接办理公司注销,税务方面有问题也不能直接办理。比如逾期纳税申报、错误申报、无特殊原因长期进行零申报,或者开具的发票出现问题等。 解决办法: 1.联系企业的主管税务所问清楚具体原因; 2.配合专管员的核查提供税务局所需要的材料; 3.将资料准备好去找专管员进行一一核实;看资料是否真实有效、齐全; 4.核实清楚按所属专管员给的处理结果进行补缴税款罚款、滞纳金等; 5.税务局会根据核查的最终结果决定是否解除风险。 很多规模较大的公司都会下设分支机构,那么在办理公司注销时,必须先注销分支机构才能注销总公司。 解决办法: 先注销公司所设立的分公司或子公司,再来注销总公司。 04、简易注销未通过申请 有些公司是之前申请简易注销,但是未通过申请,这时再次申请简易注销,就会出现被驳回,因为每个公司只有一次简易注销的机会。 解决办法: 简易注销未通过申请,那就只能走一般注销的流程。 |